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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徐州市2015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券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省级政策引导类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苏财教[2015]107号)文件精神,鼓励高校院所拓展科技服务,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徐州市启动了第二批2015年江苏省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创新券)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新券的用途
支持相关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独立科技中介机构的科技服务,包括科技咨询服务(重点支持围绕科技创新产生的技术诊断咨询、技术可行性分析咨询、技术标准制定咨询等)、分析测试服务(重点支持新技术研究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测试分析服务、新产品开发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测试分析服务)、科技信息服务(重点支持围绕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科技情报分析服务、知识产权分析服务、科技文献分析服务、科技查新服务),详情见附件1。
二、创新券的申请额度
申请创新券金额原则上不高于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实际支出费用的50%。
三、申请程序及要求
1、2015年创新券兑现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科技服务。
2、申报材料
(1)《江苏省科技创新券企业申报表》(附件2);
(2) 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的法人执照复印件;
(3) 在有效期内签订的科技服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盖公章)且已完成合同约定的主要服务内容;
(4) 前期支出的财务证明材料(相关单位购买科技服务的支付凭证、服务机构的进账凭证及出具的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凭证必须与服务内容相符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5) 科技服务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科技咨询报告、技术检测分析报告、技术可行性分析报告等附件。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科技创新券申报表、法人执照复印件或经市级以上认定或备案的证明材料、科技服务合同、前期支出财务证明材料、服务成果证明材料等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纸质封面,平装订,不要胶装)。
四、创新券申请受理时间
请各位老师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及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见附件3)到学院科研秘书处,请学院汇总后于4月27日下午17点前统一送至行健楼(党政办公楼)C310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庆霞、张译文、江卫东
联系电话:8359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