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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验收结转资金下达的公示
一、 补贴资金名称:
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
二、补贴文件依据:
《宁波市创新型初创企业培育专项资金转移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甬科计[2016]7号)
《余姚市关于宁波智团创业计划转移支付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余科[2018]16号)
三、补贴对象及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2021年宁波市智团创业计划项目验收结转资金安排清单
序号 | 立项 编号 | 项目名称 | 企业名称 | 应补助金额(万元) | 已补助金额(万元) | 本批补助金额 | 所属区域 |
1 | 2017ZT05 | 智能通信传感器信号处理芯片的研发与设计 | 宁波芯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5 | 15 | 经济开发区 |
2 | 2019ZT14 | 医用多功能高安全喷雾器研究及产业化 | 宁波市舜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0 | 15 | 15 | 兰江街道 |
3 | 2019ZT13 | 高灵敏度轻量化汽车液压制动储液罐研发及产业化 | 浙江乔士智能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 | 15 | 15 | 泗门镇 |
4 | 2019ZT09 | 基于内压成型新石墨材料密封的燃气波纹管研发及产业化 | 灏印(宁波)波纹管技术公司 | 10 | 5 | 5 | 泗门镇 |
合 计 | 100 | 50 | 50 |
验收结转项目4项,本批拟补助金额:50万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写明异议的依据、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交送至余姚市科学技术局(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邮编:315400,联系电话:62702702)。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企业、项目进行核实、查证,对持有异议者身份予以保密。为保证实事求是、公正地处理异议,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