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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余姚市科技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加快推进我市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更多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在我市开展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根据《余姚市科技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余科〔2021〕4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市科技服务业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科技大市场,技术转移机构、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技术经纪人。 二、申报要求 (一)科技大市场。 指面向企业提供科技创新和产业公共服务,集“展示、交易、共享、服务、交流”一体的公益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运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主体由市科技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方式确定。根据招标合同执行。 (二)技术转移机构。 指进驻余姚科技大市场,为我市提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上年度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作合同; 2、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动; 3、有技术服务收入; 4、与我市企业合作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 申请资料 1、《余姚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申请表》 2、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年度工作计划; 3、与我市企事业单位项目合作清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4、组织开展的科技合作活动证明材料; 5、为我市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咨询、技术评估和技术管理等技术服务收入清单及其相关证明材料。 (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指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科技中介服务资格的独立法人,为科技创新主体提供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许可等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需符合以下条件: 1、到科技局备案并入驻余姚科技大市场; 2、上年度为我市签约技术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且成交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合作不存在关联关系); 3、持有效资格证的技术经纪人不少于2人; 4、技术中介服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的不低于50%。 申请资料 1、《余姚市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2、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年度财务报表和技术服务收入清单; 4、技术经纪人《执业证书》复印件及工资清单凭证; 5、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合同交易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6、证明牵线合作的过程性资料。 (四)技术经纪人。 在我市的非独立法人机构中从业的技术经纪人。 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资格证书; 2、为我市签约技术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成交金额不少于100万元(项目合作不存在关联关系)。 申请资料 1、《余姚市优秀技术经纪人补助申请表》 2、技术经纪人所属的技术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经纪人《执业证书》复印件; 4、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5、技术合同交易资金税务发票复印件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6、证明牵线合作的过程性资料。 资料提交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同时上交电子版,并与纸质保持一致。 三、受理时间 截止4月20日。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沈柳瑜 电话:62723261 地址:余姚市谭家岭东路2号南雷大厦22层2218室 附件:1、《余姚市技术转移机构补助申请表》 2、《余姚市技术中介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3、《余姚市优秀技术经纪人补助申请表》
余姚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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